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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乡愁返回故乡》【节选】(作者:耿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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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5 07: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谁的愁苦返回故乡?》【节选】

(耿立)



乡愁是美学,这发明的权属是鼎公。王鼎钧先生说乡愁是美学,不是经济学,也非政治学,思乡不需奖赏,也不值得炫耀。

以塞亚·伯林说:“乡愁是所有痛苦中最为高尚的痛苦。”对此我是怀疑的,果真?痛苦也有崇卑高下?很多人走出了原乡,但像巨婴向后寻觅,绕不出乡愁的脐带,在工业美学大行其道之时,乡愁是回不去,也不必再回的。故乡不是美容就是毁容,正如诗人言:所有的乡愁都是坟墓。

乡村正在集体失忆断片,豪华装修的乡村还是乡村吗?为历史保留废墟现场的乡村尸骨还是乡村吗?

我信鼎公话:“今日乡愁已成珍藏的古玩,无事静坐,取出来摩挲一番。乡愁是我们成长的年轮,陷入层层包裹。乡愁是我们的奢侈品,不是必需品。乡愁无可骄傲,也绝非耻辱。乡愁是珍贵的感情,需要尊重,不受欺弄。流亡者懂得割舍,凡是不能保有的,都是你不需要的。乡愁迟早退出生活,进入苍茫的历史兴亡。”

这言说着是智者,虽然对乡愁的脐带割舍是难的,但乡愁迟早会退出生活,如殉情、如殉道、如殉节,脐带早晚要断,哺乳早晚要舍,乡愁早早地退场,对人的精神成人心理成人有益,不要总想着找一片土地,种几垄返乡的稻谷,最佳的就是把那些思乡的籽粒全部埋进自己身体,身体就是乡愁最后的坟场。我们要适应这样的断奶,天下的炊烟飘到哪里都温暖。

故乡是一疗救精神的处所,现实动因是在异乡在城市遇到了挫败和挫伤,这时最原始的生理反应,就是想到子宫一样温暖的故乡去,那是羊水的所在,母亲的所在。

还乡,就成了一种麻醉,其实我们还可以这样说:回不去的那才叫故乡。

乡愁,作为一种子宫般的依恋和怀念,不要否认子宫里的回忆有修饰和扭曲,我们知道,回忆和怀念不只是过往的情景和事物在记忆中的浮现,它本身是一种过滤,它不再是一种本原,它是一种价值观。故乡是我们成人后的一种童年的留存,它是我们的一种想象空间,回忆故乡是表达了在现存社会的一种焦虑需要平复。故乡是一种情感结构、心理结构,里面有一种想象和虚构,它是一种精神的脐带。鲁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在《朝花夕拾》里先生说他曾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这些都曾是他思乡的蛊惑。但后来,在久别故乡之后尝到了这些味道,也不过如此;但唯独在记忆上,还有旧的意味留存。鲁迅先生是看得明白的,这个也许哄骗他一生,使他时时反顾。但我们觉得,先生愿意。

鲁迅思念故乡,但他也写出了对故乡的失望,岂止是失望?在故乡无路可走,才到异乡寻找希望寻找别样的人们,王鼎钧也说:“我早已知道,故乡已没有一间老屋(可是为什么?)没有一棵老树(为什么?)没有一座老坟(为什么?),老城凋零,访旧为鬼。如环如带的城墙,容得下一群孩子在上面追逐玩耍,也早已夷为平地,光天化日,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村庄,是我从未见过的地方,故乡只在传说里,只在心纸上,故乡要你离它越远它才越真实,你闭目不看才最清楚——光天化日。只要我走近它,睁开眼,轰的一声,我的故乡就粉碎了。”

人必须和故乡有个了断,不要成为故乡的囚徒,只有认定你就是一个故乡,你就是乡愁的容器,你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故乡。

怀念故乡,但是他感激我居住过的每一个地方。故乡是什么?所有的故乡都是从异乡演变而来,故乡是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故乡还能有什么真正属于你?你回去,回到一个李白写过的叫兰陵的地方,还不是一个仓皇失措的张口结舌的异乡人吗?笑问客从何处来?客居他乡的岁月一久,人就像植物扎下了根须,重建自己的生态。唐代贾岛诗曰:“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从空间看,渡过了桑干河水,距离家乡的实际距离缩短了,但诗人却还是摆脱不了归难、不归也难的悖论境地。贾岛不能超越的是情感距离,还乡中的这种困惑是王鼎钧们的,也是美学的,所以鼎公把乡愁定义为美学的,故乡是回不去的,人只能走在还乡的路上!

现实中地理意义上的故乡,王鼎钧是不愿回去的,因为时间已经改变了他童年兰陵的模样,童年的故乡,只有在梦里在文章中才能复原,鼎公有一篇散文《脚印》说的是人死了,人的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个都捡起来,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这内中的心理,我们宁愿看成是王鼎钧的一次精神还乡。“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脚印永远不减。纵然桥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铺上柏油,河岸已变成水坝,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浮上来。”这是王鼎钧的一种刻骨铭心的还乡仪式,生不能还乡,捡回脚印,就是把人生的路再走一遍,其实捡回的不只是脚印。

这是一种倒流,是我们从老年向中年、青年、少年、童年的回溯,最后,返回到母亲的子宫。我们验之鼎公,他说他若站在江头江尾想象当年名士过江成鲫,那时他觉得他二十岁。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那时他十五岁。如果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那时他只有六岁。

这是一种向后的寻觅,生不能回家,用回忆走在回家的路上。

还乡,是一种文人墨客的纸上方式,它遮蔽的是乡村的真实与苦痛,正如雷蒙·威廉斯所言:“劳作的乡村从来都不是一种风景。风景的概念暗示着分隔和观察。”如果土地的劳作和现实被掩盖了,而成了安谧的风景,“没有农业劳作和劳工的田园风光;树林和湖泊构成的风景,这在新田园绘画和诗歌中可以找到一百个相似物,生产的事实被从中驱除了,道路和通道被树木巧妙地遮蔽,于是交通在视觉上遭到了压制;不协调的谷仓和磨坊被清出了视野……林阴路一直通向远处的群山,在那里没有任何细节来破坏整体的风景……”

纸上的还乡,是回到田园诗,回到咏叹调,回到风景,回到明信片,这里面很少看到废弃的老屋,留守的空巢亲情,无依靠的鳏寡孤独,以所谓的浅表乡愁而遮蔽问题后的应有反思。

乡愁是一个舶来词:乡愁(nostalgia)又译“怀旧”“怀乡”,是对某种失落东西的感伤,而终极基础的失落,不能不成为感伤的主要内容。列维纳斯(E.Levinas)将乡愁视为表达了向“同”(sameness)的倒退性的回归。列维纳斯认为,作为一种向同的强迫性回归,此回归便是向作为自我的出发地的家的回归。他说这种回归,往坏了说则是一种邪恶,利己的倒退。是啊,在一些人眼里,最高的标准是乡愁里的淳朴,与此不同的城市,是缺少温情,是异端,是乡村的叛徒。

一个人心胸的广博和一个人心智的健康,是能容纳异和异端,乡愁是一种对当下的排斥,也是对当下的一种怀旧式拒绝。

回不去的故乡,故乡早已溃败或者毁容,这是一种乡村伦理的溃败,是那种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的溃败,是那种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价值观的溃败。

乡村温情不再,敦厚人情不再,但炫富攀比在,赌博斗狗在,笑贫不笑娼在,读书无用在,有钱人是爷在,拳头大的也是爷在,市侩在,穿破底线在。

很显然,在乡愁者的心里,故乡不是这样子,他们怀念的只是残存于内心的净土罢了。

那些贪婪的工业文明和后工业文明的暴力美学,差不多一夜之间就血洗了故乡,那些浑朴未凿的原初生活,早就被抛弃,那些原本天然的东西早变成了乡愁式的缅想。那些民俗馆里的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就像是医院里的呼吸机,在重症监护室里那些气若游丝的故乡风情,做着临终关怀式的抢救。

故乡已毁容,乡愁已凌迟,再临终抢救再临终关怀也难以赓续故乡的性命。

工业美学把一切击碎,那些庄严宝相不在了,老屋没有了,吹灯拔蜡,村子合并了,胡同没有了,农具丢弃了,牲畜卖掉了,入住楼房,彻底告别农耕。我在故乡听说一个老人固执地在楼房的三楼辟一个房间养羊,她把羊拴在一张只有三条腿的八仙桌上,那样,昼夜在楼宇里嘶叫,最后,这只羊,却跳楼自杀,其实是这只羊,看到了楼外的青草,猛扑过去,殒命了。

从此处来言,乡愁就是列维纳所说的,是一种精神深处的强迫性回归,他们怀念一种成为标本的乡村精神质地,一种氛围和一整套完整的乡野价值观,那种安恬惬意。他们怀念的是我们人类历史的保姆,是曾有的童年;但现代美学早已成了一种不容商榷的规则,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着吊民伐罪的一切的权力,于是这种对异端,对现代拒绝的乡愁,注定也会把“同”毁容,把“同”变得面目狰狞面目全非。



乡愁这个词产生才几百年,1688年,就读于瑞士巴塞尔大学的约翰尼斯·霍费尔(Johannes Hofer),一个异乡客,年才19岁的法国大学生,从荷马史诗《奥德赛》中取下了nostos(漂泊返乡)一词,嫁接在意为“疾病、苦痛”的希腊文词根algos上,在毕业论文里用以描述当时在欧洲四处征战的瑞士雇佣军中十分流行的思乡病。染上这种病的原本健康的小伙子,听不得牛铃的声音,更受不了一首名为Khue-Reyen——被瑞士挤奶工常年哼唱的传统民谣。一经入耳,便会立时神魂颠倒,茶饭不思,斗志全无,恨不得肋生双翅,脚底抹油,马上飞回到阿尔卑斯山下故乡的青青牧场。

这像极了楚汉相争的时候,楚地的歌谣《十面埋伏》。

乡愁是病。在西方的中世纪,鸦片酊、水蛭放血、鞭打乃至活埋,都曾被用作戒除乡愁的“灵丹妙方”。而在瑞士军队中,胆敢哼唱Khue-Reyen和携带牛铃、煽动乡愁情绪的人,甚至会被威胁当即处决。但也有极少数幸运者,偷偷回去,或是得到上司或医生的恩准,终于回到念兹在兹的故乡,那却要像背负耻辱的红字一样背负着“意志软弱”的恶名。

后来的乡愁成了城市的病,一些精英分子在高楼华屋里,被尔虞我诈的生活搞得焦头烂额,开始渴慕那种岁月静好,那种辽阔的原野,那种朴素的地方。

其实,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乡愁何尝不是一种驻足、一种凭吊,马克思有名言“让死人去埋葬和痛哭自己的尸体吧。最先朝气蓬勃地投入新生活的人,他们的命运是令人羡慕的”。

历史命定一些要退场,如果把城市比作一个年青者,那我们就要承认城市/乡村存在的一种巨大张力的落差。无可置疑,城市是活力的蓬勃的带电的,而乡村是年老的衰败的。乡村的出路,是与城市并肩偕行,执子之手,结伴而走,而不应只是乡愁的守望。

天涯和故乡并不远,有人在天涯找到故乡,有人在故乡却感觉到了天涯。故乡和天涯并没有一堵墙,你爱哪里,哪里就是故乡,就是安稳。

我想,每个人即使有乡愁有抑郁,那也是如何扎根城市开花散叶的焦虑,乡愁的病灶是文人累代营造结构而成。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说:“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开始抛离乡土社会……”而作家李锐在《中国文人的“慢性乡土病”》,对这个红肿之处艳若桃花的病灶,用利刃毫不客气地划开:

几乎在所有中国大诗人的笔下,除了“感怀”而外,写得最多的便是“悯农”诗和“田园”诗了……那些千百年来广为流传的诗句,和那个也是千百年而不变的乡土的历史,牢牢地铸就了中国人几乎是不可改变的深层心理结构……当着“乡土”二字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变成了“落后”与“保守”的同义语的时候,那些深藏于心的“悯农”或是“田园”也在不期然之中,变成为中国文人身上的“慢性乡土病”。

乡愁是一种病,悯农是一种病,现在虽然很少有人再写那些悯农、甜腻腻的田园,但它却作为一种情感结构方式,在课本上、历史的积淀上参与塑造了一代代的乡愁病患者,其实这个陈旧的模式,就是乡愁的彻骨彻肤与无可救药。

人的皮囊里装着的还是所谓的故乡,故乡是个点,是局限的地理,而人生,是要你的长度和宽度。

然而,在某些人看来,乡愁却是一剂药,是一剂良药。劳特里奇说,虽然乡愁做出的是一种转头向后的姿态,但乡愁由始至终都是立足当下的,总是由眼前的恐惧和焦虑所激发,反映了一个人在试图扮演新角色时所体会的紧张、失望、内疚与羞愧。而当面临那些不遂人意又难以凭一己之力改变的生活事件时,用重构过去的方式消解痛苦、向昔日与他处寻求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即便本质上是一种徒劳和虚妄,但依然有助于达成人格和心理的自洽。从这种意义上看,乡愁便闪耀出一种英雄主义和理想主义的明亮光芒,类似于信仰,或者是哲人的“寻找月亮”。(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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