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把〝六一〞称作《国际儿童节》,但实际上,最初设立〝六一〞这个日子的宗旨并不是《儿童的节日》,而且如今在世界上也只有部分国家把〝六一〞当成儿童节来庆祝。
世界上最早有关“儿童节”的概念是在1925年举行的国际儿童福利会议上提出的,此后尽管各种儿童有关的国际组织一直在倡议应有一个专门的日子定作“国际儿童节”,但实际情况是,不同的国家陆续确定了自己不同的“儿童节”的日子。到了1949年11月22日,在莫斯科召开的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上,意大利妇女联盟执委会委员海伦·加波罗佐作了关于举办国际儿童节的专门报告,她提议为纪念1942年6月10日被纳粹德国屠杀的捷克利迪策村的88名儿童,将每年的6月1日定为“国际保护儿童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on of Children),正源于此一些国家、尤其是前社会主义国家们从次年起,开始把这个原本是“国际儿童保护日”的六一,当成了“国际儿童节”来庆祝。
而真正的“国际儿童节”(The Universal Children’s Day)实际上是每年的11月20日,它是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于1954年推荐的专门日子,通过这个日子的建立,联合国的相关组织希望能唤醒和鼓励世界各国对儿童权益的保护意识,尤其是保护他们不受虐待、剥削和歧视,免于战火,并保证他们受到应该的教育等。
如今,世界上除了把〝六一〞定成儿童的节日、并称它为“国际儿童节”的部分国家外,其他国家的儿童节依旧根据自己文化的不同而定在了不同的日子里,下表罗列了它们的主要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