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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 第五章 金山迹  (10月31日更新1&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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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诗而不被称为诗人是罕见 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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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09: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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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7 09: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金山迹
 
  
  宣统二年-民国二年(公元一九一○年-一九一三年),卑诗省

  “你爷爷有几个兄弟姐妹?”
  “只有一个弟弟。”
  “你爷爷的弟弟有几个儿女?”
  “我叔公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
  “你叔公的儿子叫什么名字?”
  “方得轩。”
  “你叔公住在哪个村?”
  “和我们一起住。”
  “住楼上还是楼下?”
  “我叔公一家住在二进院里。”
  “院子里有几级台阶?”
  “两级。”
  “不对,上次你说的是五级。”
  “五级是大门的台阶,从头进院子到二进院子,中间只有两级台阶。”
  “你家住的村子里有河吗?”
  “有一条,没名字,就叫无名河。”
  “从河里上来往你家走,中间要经过谁的家?”
  “走上河边的石阶,先要经过昌泰阿婆的家,方矮人的家,区算盘的家——方矮人和区算盘的家是前后搭连的,还要经过康熙井,才到我们家。”
  “你家的柴仓门是朝哪里开的?”
  锦山一愣。这个问题,阿爸没让他准备过。他知道柴仓在哪里,也知道柴仓的门是斜的,一半对着厨房,一半对着院子。到底该算是北,还是算西呢?他迟疑地说,北,是朝北。那个问话的和翻译的对视了一下,在笔记本上打了个记号。锦山的心咚的一声沉了下去。
  锦山就被押回了屋子。
  屋子很小,摆着三张上下铺的单人床,却只住了四个人。两个大人,两个半大的少年人。两个大人大约给拉出去问话了,屋里只剩了一个十来岁的台山少年——是前天刚关进来的,见锦山进来,说审完了?这么快?问了些什么?锦山垂头丧气地坐下来,一言不发。
  锦山到达金山已经五天了。锦山是和阿林的老婆搭同一条船来的。船原本是到咸水埠的,结果快到岸时却临时改了道,在域多利下了船。船上几十个中国人,有一半给直接从甲板上带到了这座楼里。锦山和阿林的老婆都在里头。
  阿爸来这里看过一回锦山,是同阿林一道来的。阿爸站在楼底下,由翻译看守着,冲着楼上一句一句地对着锦山喊话。那天的风很大,把阿爸的话撕成一丝一丝的散线,锦山只抓着了几丝。
  “饭……吃得……饱吗?”
  “夜里……被子……够不?”
  锦山从楼上望下去,一眼就看见阿爸的头顶像是被切成了两半的瓜皮,前面的一半白里透青,后面的一半青里透白。前一半白里透青是因为剃得光秃的缘故,后一半青里透白却是因为阿爸的头发里有好些灰白的了。上回见阿爸,是十年前的事了,他不记得阿爸是有白头发的。阿爸这天衣裳很旧了,袖口膝盖上都打了补丁,像是自勉村里从来没有出过家门的老农。
  “今天女号那边闹得很凶。”那个台山仔独自在屋里呆了半天,急切地想找个人说话。“有人进她们的房间要检查身体,她们不肯脱衣服,撕打得鸡飞狗跳的。”
  锦山不想搭讪,便闭着眼睛假装睡着了。临行前,阿爸特意托人捎来一张图,把自勉村里的景致和人家都大略地画在了上面。阿爸说近年来人头税一加再加,已经加到了五百洋元,可是过埠的华人却有增无减。金山客回乡,一住就是一载两载。有的生了孩子,有的没生。无论是生了还是没生,回到金山来都跟官府报生了,且都是男孩,有人还报了双胞胎。这边的官府不想让这么多华人进埠,就盖了这座楼专门来关押抵埠的华人。短则一两天,长则数月不等,一是检查身体,二是问口供——把阿爸的口供和儿子的口供相对照,看有没有出入。体格略有毛病的,口供略有出入的,就关在楼里等候下趟香港来船直接送回去,连金山的地也不曾踩过一步。
  阿爸千叮咛万嘱咐,让锦山把那张口供图背熟了。阿爸还准备了好几篇纸的问题,让锦山逐一地记在脑子里,以防盘问。阿爸的问题涉及了方宅的每一个建筑细节,还有家里每一个亲戚的生辰年岁。阿爸就没想到过柴仓的事。此刻,阿爸说不定正被关在另一个房间里,接受另一班人马的盘问。柴仓的门到底是朝哪面的?锦山熟知方宅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块砖瓦,可是他实在说不准柴仓门的朝向。朝北,阿爸你千万得说朝北啊。
  锦山假寐了一会儿,见那个台山仔不再缠着他说话,才敢睁开眼睛。他睡的是下铺,头顶的景致无非是数尺见方的一块铺板,板上有几块可疑的污斑,像是鼻屎,又像是蚊血。这天天色极好,阳光正正地落在铺边的那面墙上。墙角有人用刀刻了几行字,密密麻麻地挤在一处,锦山刚进来的那天,就趴在跟前细细地研究过,看不全,只知道是“广东新会无名氏”所题。这日太阳光一照,字就鲜明了许多。锦山噌地坐起来,贴在墙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认,竟认全了几句,是“黑鬼真无道理,令我铺床揩地。每日只食两餐,饥肠何时……”
  天突然暗了下来,那个台山仔站到窗前,挡了他的光亮。那孩子关进来两天了,呆得百无聊赖。这会儿对窗站着,正一根一根地数着窗上的铁条。顺着数过一遍,反着数过一遍。再正着数,再反着数。锦山看着实在有些可怜,就问你阿爸知道你在这里吗?那人说我阿爸在满地可(蒙特利尔),过不来,叫了我阿哥来接我。锦山问那你哥怎么没来?那人不回话,却说听村里人讲。送进监房的,迟早要放出来的。洋番若不想让你进金山,是船都不让下的。
  突然听见走廊上传来一声尖厉的呼喊。“皇天啊!”那是女人的哭声。天井里传来一阵纷沓的脚步声,几个身穿白大褂的洋番,抬着一副担架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担架上躺着一个人。人是用一张白被单遮住的,从头到脚。白被单上有几团猩红的印记。锦山看见了单子底下露出一只小小的鞋尖。
  鞋是布鞋,鞋尖上有一朵粉红色的荷花。这样的荷花在乡里也常见,很多女人将它绣在鞋上,出门做客的时候才穿。可是锦山认得这朵荷花。这朵荷花上歇着一只黄色的蜻蜓。这是阿林伯娘的鞋子。这双鞋子陪着锦山在海上航行了一个多月。
  “一定是抹了脖子了,这个女人。”台山仔说。
  两个星期之后,当锦山终于被阿爸接走的时候,他才知道,担架上的女人真是阿林伯娘。阿林伯娘不是抹了脖子而死的。是用一双筷子捅进耳朵,失血过多而死的。阿林伯娘那天早上让人脱了衣服摸了身子。摸她身子的人说是检查身体,可是阿林伯娘从来没有被人这样检查过身体。检查过身体的阿林伯娘就不想活了。
  阿林伯娘被抬出去的那天晚上,锦山对着灯在床铺的墙上用大拇指甲刻下了五个字。很大,笔画也很分明,不用太阳光照着,也一目了然:
  我丢你老母。
  自从竹喧洗衣行被迫第三回关张之后,阿法和阿林合伙在离咸水埠一二十里路外的二埠(新西敏士)郊外,买了一块荒地,开垦作为种植蔬菜瓜果之用。雇了两个小工,养了几十只鸡鸭,十几头猪羊。养禽养畜有多种用途,粪便可以肥田,蛋肉小部分自己食用,大部分和菜蔬瓜果一起,运到城里的农贸市场出售。两人还置办了一驾马车,用来运送货物。阿林先前在开平就是菜农出身,种瓜种菜的手艺却还是熟稔的。阿法是看着阿爸杀猪宰羊长大的,自己操刀做了屠夫自然也轻车熟路。谁也没有想到,方元昌当年一句我家阿法杀猪能杀出千里万里的牛皮,居然会在这么久远的将来得到了应验。从此阿法和阿林便远离了咸水埠的唐人街,在一片荒凉之地开始了一种也熟悉也陌生的生活。
  几年之后,这片荒地在阿法手中变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大农场。这当然是后话。在当时,阿法只是想把那些菜蔬瓜果鸡蛋鸭蛋猪羊肉,一点一点地换成银毫子,再一点一点地换成土地。在金山生活了三十年并试过了多种活法的方得法,在接近五十岁的时候,突然对金山的土地产生了强烈的渴想。
  那日阿法将儿子从海关监房接出来,锦山还来不及见识咸水埠的各样新奇,就叫一驾马车咣啷咣啷地拖到了郊外。正是深秋时节,果树的叶子几乎落秃了,瓜菜也几乎割净了,一眼望去,田里极是荒凉。田边有一座小木屋,单单薄薄的样子,周遭草草地搭了一道樊篱。樊篱边上倒扣着几个大竹笼,里头关着百十只鸡鸭。天刚下过雨,路旁有几头猪崽,正伸长了鼻子拱着水洼里的湿泥,尾巴一抖,抖出一泡恶屎、那田,那屋,那路,那景,竟比自勉村的情景还要荒凉败落几分。锦山对金山的种种猜测憧憬,原是从他阿爸的金山箱笼金山衣装金山做派中一点一滴地演绎延展出来的。当他近近地站到金山跟前时,金山的疮痍让他一时目瞪口呆。
  锦山无言地跟着阿爸进了木屋。推开门,门里有个老头子,老头子曲着两腿蹲在地上,正点着一袋烟抽着,呼噜呼噜地发着声响。那声响是两股黄绿的鼻涕,正随着老头子的呼吸,在鼻孔里一进一出。天并不十分冷,老头子却还穿着一件隔季的旧棉袄,前襟沾满了干饭粒和菜汁。
  阿法对锦山说,山仔,给你阿林伯磕个头。锦山又吃了一惊。锦山在监房的时候,是见过阿林的,那时阿林同阿爸一同过来,阿爸探望儿子,阿林探望老婆,才半个月,阿林就落魄到这个地步。男人原来是死不起老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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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10: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hw79的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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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7 16: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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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02: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法从马车里卸下了锦山的行囊,拧了一条湿毛巾给锦山揩脸,说山仔阿爸想来想去还是先送你去学堂读书。这里有个学堂,在阿爸送菜的路上。锦山说,阿妈送我来,是让我来帮阿爸的。阿妈说阿爸到金山那年,才比我大一岁,下船就挣钱养家了。
  阿法想起自己跟红毛漂洋过海的事,恍如隔世。红毛的尸骨,如今怕都化成灰化成烟了。便叹气,说阿爸那时候没有别的办法。现在不一样了,会山客的儿女,来了都读书。英文总得学几句吧?阿爸将来还指望着你和洋番打交道呢。锦山说该读的书,我都读过了,英文我也会几句,是乡里的耶稣教士教的。学堂我反正是不去了。
  阿林呼地吸了一口鼻涕,说你不读书,还会什么?是种田?养猪?还是杀鸡?金山客的仔,有几个是干得了粗活的?都叫家里爷娘给娇宠的。锦山一时无话。想了想,就说阿爸要不我跟你进城卖菜,反正我也会几句英文。
  阿法平日听六指讲起过这个儿子生性愚顽,恐怕不可强逼,只能日后找机会再慢慢通融。于是说,离这里三个字(一刻钟)的地方,有个耶稣教堂。有个白胡子牧师,三天两头来找小工去做礼拜。你倒是可以去那边再学点英文的。
  锦山听了这话,眼里就流露出几分愿意来了,说耶稣教士我是知道的,都很和善的。乡里的那几个,还学我们的样式,穿长袍马褂,戴了假辫子。每个月的初一十五,就在教堂门前支起三个大铁锅熬粥,喝粥不花钱——队都排到三条街外呢。
  阿法见锦山眉飞色舞的样子,心里就有些不悦。蹙了蹙眉头,说你去也只是学英文,不听他们那个什么道的。锦山很是不以为然,说听那个道也没什么错。你看英国法国美国德国,都信了他们那个道,废了帝制,穷人富人都一样平等。
  阿法心里的一股火,终于嗖地蹿起来。压了又压,到底没压住,便咚的一声扔了手里的扁担,大喝一声你倒是想学那番鬼的样子,国无皇上,家无尊长,你就好随着你的心思行事了。阿林见阿法颈脖歪梗,额上爆出粗粗的几根青筋,便将阿法摁在凳子上坐下,说天高皇帝远,你替皇上生哪门子的气?皮蛋粥煮在锅里,赶紧吃吧。你不饿,山仔也饿了,赶了这半天的路。阿法才住了嘴。
  很快就入了冬,不是瓜果菜蔬上市之季。禽蛋之类,也可积攒着,不用日日赶车送货进城。于是锦山晚上便去教堂跟耶稣教士学英文,白日闲暇之时。听阿爸和阿林伯说些种田养畜的琐碎心得,却终未能十分上心。
  就这样,锦山在他阿爸买下的那块地上浑浑噩噩地度过了最初的几个月,就到了春种的时节。金山西岸气候湿暖,宜长各样农物。阿法田里种的菜蔬种类极多,有黄瓜番茄薄荷茄子青椒生菜芥蓝上海白菜大葱,等等等等。有的菜种是从广东运过来的,尽管土质气候都不一样,竟然也照样生发成长。果树都是嫁接过的,有苹果桃子梨和樱桃。虽未到收采时鲜的季节,旧年制下的腌黄瓜果子酱,今年开宰的禽畜肉和攒下的鸡鸭蛋,就在这个时节开卖了。阿法隔几天便要装一趟车去城里卖田产,有时去咸水埠,有时去二埠,顺便带回来城里的日用物什。阿法发现对种田养畜皆不甚上心的儿子,却有一样他没有想到的好处:儿子的脸好使。
  阿法的马车是先送货到农贸市场去卖的,卖剩下的,再挑了箩筐沿街走巷挨门挨户叫卖。无论是在市场上还是街巷里,只要有锦山厮跟着,总能卖得一样不剩。且都是好价钱。锦山扛得住杀价。
  锦山抵挡杀价的方法既原始又简单,只是微笑而已。当锦山的微笑像一汪水一样铺流在脸上的时候,阿法心里微微地吃了一惊。有时阿法觉得儿子不像是刚刚过埠的金山客孩子。金山客的孩子害怕光亮,害怕声响,害怕人群。在有人的场合里,金山客的孩子田鼠似的畏缩在大人衣袍投下的阴影里。金山客的孩子不敢抬头,不敢看人,不敢出声。脸上极少有出格的表情,喜也不是大喜,怒也不是大怒,哀也不是大哀,怨也不是大怨。所有极端的情绪被掐了头去了尾,朝着中间的方向推挤过之后,只剩下了一种近似于木呆的表情。锦山不这样。
  第一次到农贸市场,遇到第一个砍价的人,锦山的脸上便是这种微笑。锦山不还价,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个比他胖出半个身体的洋番女人。锦山的目光有如两根细细的针,那针裹在一团棉花一样的笑意里。被这样的针扎着的人,还没到疼的地步,却一下子知道了羞愧。菜市场的人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微笑和目光,尤其是在一个中国少年的脸上。价就杀不下去了。
  卖完田产,伙计开始往车上堆放空箩筐的时候,阿法发现锦山脸上的笑意,如骄阳之下的水洼,渐渐地紧缩了起来。当马车在越来越浓重的夜雾中蔫蔫地走到低矮的家门前时。阿法留意到儿子脸上已经是一片千涸龟裂的河床了。那河床就这样干涸龟裂着,直到下个集日。
  这个儿子是属于人群,属于热闹,属于光亮的。这个家太小太暗太安静了,怕是拴不住这个儿子的。阿法心想。
  阿爸,温哥华城里,热闹吗?有一天,打扫马车准备回家时,锦山突然问阿法。
  阿法注意到锦山不像别的金山客的孩子,跟着大人把温哥华叫咸水埠。锦山是用大名直接称呼这个阿法生活了多年的城市的。阿法这才想起来,自己至今还没有带儿子认真看过温哥华的景致。于是有一天,阿法卖货之后带着锦山去温哥华唐人街新盖的戏院里,看了一场戏。第二回,阿法卖完货后又带锦山到温哥华城里转,找了几个旧时的老友饮了一通下午茶。去洋番的百货公司里瞧了一眼热闹,又去看了看旧时住过的房子租过的店铺。
  “这间铺子,是那年被洋番毁了又建起来的。”
  “这间屋子,原先是阿爸和阿林伯一起住过的,如今又加盖了一层。”
  “这家的房里,早先住着意大利人。谁也不肯租房子给唐人,只有这个意大利佬肯租——可惜旧年死了,还不到六十。”
  锦山心不在焉地听着。锦山还没到怀旧的年龄,对过去不感兴趣。锦山的眼睛,只停留在那些贴着纸质低劣的中文报纸的报栏上。看着锦山踮着脚尖挤在人堆里,在脑袋和脑袋肩膀和肩膀的缝隙里艰难地阅读着过时的越洋消息,阿法眼睛一热,想起了十六岁的自己。
  “有什么消息?”阿法问。阿法近来眼神差了,看报纸有些吃力。
  “鸡公打架。这边是《日讯报》,那边是《大汉公报》,保皇党和革命党,骂得天昏地暗。”
  “乌合之众。”阿法不屑地撇了撇嘴,锦山知道阿爸说的是革命党。
  “有个叫冯自由的,骂得还挺有道理。鞑虏蛮夷,凭什么统治汉人几百年?”
  阿法懒得争辩,只拉着锦山走开了,心里却想,你若倒还我个十年二十年,我也能跟你红嘴对白牙争出个青天白日来,就是跃马横刀也不在话下。如今一腔热血都凉了,再也做不动那用一瓶子马尿镇了一山人,卖了全身家赈济保皇党的事啦。
  阿法带着儿子扫过了唐人街的边边角角,可是阿法却小心地绕过了番摊馆和番摊馆边上那些挂着厚厚布帘的黑屋子——那才是唐人街的心腹之地。那是男人去的地方。总有一天,儿子自己会找到这里来的,那是儿子成为男人的时候。他不想现在就让儿子知道唐人街那些阴影和褶皱里边的内容。
  很快,锦山在温哥华的农贸市场找到了一些如鱼得水的感觉。田里活忙的时候,锦山对阿法说,阿爸你和阿林伯在家里管看田里的事,我和龙眼去卖货就行了。龙眼是阿法雇的伙计。开始阿法不肯,后来见阿林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田里的活越来越离不开自己了,便只好由着锦山自己去了。
  最初的几趟,锦山天未亮就早早起身装车,天傍黑之前便归家。满载走,空车回,账一笔一笔记得极是清楚。阿法就渐渐放宽了心,不再细查。
  变化是后来才渐渐生出的。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两个小时。锦山回家越来越晚。有一次回家已经是半夜了,说是养鸡的人越来越多,蛋就卖得不那么顺畅了。市场上卖不了,剩得多了,沿街叫卖的时间就长了。阿法听了将信将疑,就悄悄拉了龙眼来问。龙眼本是个老实人,架不住阿法的层层剥问。才支支吾吾地说,锦山卖完菜,便买一张戏票送他去看戏,两人约好了散戏后在戏院门口见。这中间锦山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他实在是不知晓了。
  阿法听了,不动声色。等下回锦山卖菜回来,阿法就多了个心眼,细细地查看了进账的钱两。缺差也是渐渐的,今天少一毫,明天短五毫。不知不觉间,跟起初的进账相比,每回就差出一两块钱来。那一两块钱一回一回地累积起来,就变成了一个不小的数目。
  有天从温哥华回家,还不算太晚,却也过了夜饭的时候了。锦山看见屋里没有点灯,就吃了一惊。通常这个时候,阿爸都会提着马灯站在门前,替他照着亮。可是那天没有。锦山摸黑卸完了车里的筐笼,手里捏着一根马鞭进了屋。推门进去,看见阿爸在抽烟。
  他想躲闪,却已经来不及了。他觉得有一双钉了铁皮的靴子,在他的腿弯处蹬了一下,他就像一只布袋那样矮了下去,双膝及地跪了下来。他明白阿爸在暗里早已把他看得清清楚楚,阿爸在暗里已经等候他多时。锦山手一松,马鞭掉了。阿爸用他的马鞭开始抽他。黑暗中阿爸的鞭法凶猛而准确,背上,腰上,臀上。一记,一记,又一记。没有一记抽在头脸上。开始的感觉只是灼热,辣椒粉抹在眼睛里的那种灼热。疼是后来才渐渐地来的。
  锦山小时候,也没少挨过阿妈的打。最凶的那次是他写了那张“谢屎堆”的纸条,让墨斗贴在背上满村走。阿妈用晒衣服的竹竿,把他抽得满地乱滚。阿妈虽然常常管教他,他却不怎么害怕阿妈的管教,因为阿妈的管教是有顾忌的。阿妈的顾忌是阿人,阿妈的手脚施展不开。阿人是碗,阿妈是碗里的水。阿妈再严厉,阿妈的水也流不出阿人的碗沿。可是阿爸的管教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经验。这里没有阿人,阿爸的管教没有边界,他不知道阿爸的愤怒可以走多远。
  可是锦山没有吱声。他知道今晚他正跪在少年和成人的那道分界线上。他若出了声,他还将在漫漫的少年期里无望地行走。他若熬过了这顿鞭子,他也许就是大人了。
  “那是你阿人和阿妈口里的食,你也敢偷?”阿法喝道。
  “你是不是去了番摊馆?”
  “你说,你说啊!”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阿法只是想稍微教训一下锦山就罢了的。对这个儿子,他是有一些愧疚的。自从锦山过埠来到金山之后,锦山是和伙计一样干活的。尽管锦山不太会田里的事,可是他也和伙计一样耕田种瓜菜收禽蛋切肉装车卖货。他和伙计之间的唯一不同之处,就是伙计干活是拿工饷的,而他却没有一毫一厘的工饷。
  阿法挣到的钱,总是仔仔细细地分成两份,一份寄给六指,一份留给自己。六指的那一份,他是一毫也不能苛省的,那边一二十口人,性命是牢牢地悬挂在这一封一封越洋的银信上的。而他自己的那一份,他却是万分苛省的。他苛省是因为他有着另外的盘算。他手里捏的那半张银票是要派多样用场的。家那头在筹建碉楼,他借了多人的债,要一厘一毫地还的。还有,阿妈麦氏已经六十多了,且多病,终归是要走的。阿妈走了,六指就能来金山团圆了。六指的过埠税,也是要一厘一毫地攒。他还盘算着锦山的婚事。锦山转眼十六岁了。在自勉村里,这个年纪的男孩早该有人提亲了。轮到媒婆上门时再筹备聘礼,就太晚了。
  他的这些盘算,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包括妻子,包括儿子。他只是把留给自己的那份钱,越来越紧地攥红手里。每次发工饷给伙计,他都偏着头不看锦山。儿子眼中那些遮掩不住的渴想,他只能视而不见。其实,儿子偷偷地从他指缝里刮走的那点钱,跟儿子该得的工饷比,还是个小数。况且,他们住在这样的荒郊野外,邻近只有几家洋番。儿子这个年纪,正是好动好奇的时候,却连个玩伴都没有。在温哥华寻点新鲜乐子,说起来也是常理。他当年在儿子这个年纪的时候,红毛早带着他走过唐人街最深最黑的角落了。
  所以,这天晚上,他其实只期待着儿子说一句话。无论是否认、辩解、埋怨,甚至是指控,他都会扔下鞭子,虚张声势地嚷一句“下回你再敢”,就顺着儿子给他的台阶走下来,端上锅里煨了一两个时辰的腊味鸡饭,和儿子一起吃晚饭。为了等儿子,他已经饿了一整个晚上了。
  可是儿子没有说一句话,甚至没有吭一声。儿子任凭他的愤怒如滔天大雨汇集的洪水,越涨越高。儿子没有给他筑起一条哪怕小小的堤坝,洪水正在毫无阻拦地奔涌到一片没有边界的开阔之地。
  “这么快,天就亮了。鸡怎么没叫?”
  阿林端着一盏油灯,睡眼惺忪地从房间里走了出来。阿林身上穿了一件破得起了碎毛边的褂子,光着两腿站在半明不暗的灯影中。有一团黑褐的物什,如一个使久使脏了的烟袋,软软地垂挂在他的两腿中间。自从老婆在海关的监房里自尽了以后,阿林的脑子就有时清醒有时糊涂了。
  阿法扔了鞭子,慌慌地把阿林推回到屋里,抢过油灯,从床脚翻出一条裤子扔过去,喝斥道:“又犯什么糊涂了?天还没黑透呢。这副样子走来走去,不怕山仔看见?”阿林愣愣地盯着阿法,半晌,才说:“山仔来了,我家阿德怎么没来?”
  阿德是阿林的儿子,住在开平乡下。阿林原先是想先凑足老婆的人头税,再办儿子过埠的。没想到老婆来了,没出海关就在监房里死了。阿法见阿林两只眼睛黑洞洞的有些吓人,就哄他:“你先把裤子穿上,好好睡一觉,明天我给阿德写信,叫他去买船票。”
  阿林低头穿裤子,套来套去却找不着裤管,就叹气,说怕是赶不及了。阿德不来,谁把我的骨头背回去?阿法一听这话,竟像是清醒的话,一时悲从中来,说你放心,阿德不来,你我的骨头,锦山都得背回去。他敢不背。说完这话,才想起锦山还在外边跪着,心里有些后怕——若不是阿林突然犯糊涂从屋里走出来,他不知会不会真把儿子打出残疾来。阿林原来是老天爷送来解救锦山的。
  阿法提着灯从阿林房间里走出来,看见锦山依旧跪在地上,后背的衣裳被鞭子钩起了一道道毛边——倒看不出有没有血痕。听见他的脚步,锦山没有回头,身上的每一根筋每一条骨头都纹丝不动。沉默如一扇大山铺天盖地地压过来,他知道他和儿子都在一分一寸地打磨着彼此的耐心。
  阿法转身进了灶房,把那个盛着腊味饭的铁锅端了出来。他拿了两个空碗两双筷子,并排放在桌上。他打不定主意到底盛一碗还是两碗饭。他的手抖了几抖,最后终于盛了一碗,放到自己跟前。
  他很饿了,腊肠的香味勾着他的肠胃发出惊天动地的鸣叫。可是他吃不下去。他咚地一声把碗砸在桌上。“还要我送到你嘴里喂你吗?”他对儿子咆哮道。
  他听见身后有些窸窸窣窣的声响,儿子似乎踉跄了一下,终于站稳了。儿子走过来,自己盛了饭,坐在他对面默默地吃了起来。儿子的一个鼻孔里,流着一线半干的鼻血。
  哦,阿贤。他默默地叫了一声六指,眼睛潮潮的有点想哭。他和锦山是两块在山底下压了千年百载的硬石头,死死地顶在了一起。六指若在这里,六指就是这两块硬石头中间的那一丝缝隙。有了那一丝缝隙,就有了阳光,雨水。那一丝缝隙是万物滋生的天地。若没有这一丝缝隙,他和儿子之间便是万劫不复的干涩对峙。这一刻,他突然非常想念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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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10: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那天以后,每逢锦山进城卖货,阿法就交代跟车的伙计龙眼要同去同回,不许离开锦山一步。锦山都是早早地起身,早早地归家,拿回的钱数似乎也没有大差错。阿法暗想这么大的孩子,狠狠敲打几下,也就成人了,倒是渐渐放了些心。
  阿法很快就知道自己的糊涂。
  两年前阿法随意买下的这块地,连同地里生的和跑着的一切,意想不到地替他挣来了几张厚实的银票。开春的时候,邻近的一对意大利夫妻,决定到中部的草原省份去投奔儿子,阿法就以一个平日做梦也不敢想的贱价,买下了那家人的田产和连带的一间木屋。那家的田邻着阿法的田,两块田合在一起,地盘一下子就大出了好几倍。阿法站在田边,远远看过去竟一眼看不到边。那日刚下过一场雨,瓜菜的叶子打蔫了,低低地匍匐下去,是一片看不见缝隙的绿。旧年的绿已经结了,新年的绿正在源源生发。阿法舒畅地吁了一口气,心想金山到底是地广人稀啊,这片地要在开平,能养活多少人呢。乡里的大财主,怕也没有这么大的地盘呀?
  当然,还有房子。意大利人盖房子,也是讲究的盖法,上面一层虽然是木头的,底下的一层,却是结结实实的砖。红的砖,白的楼,青的瓦,这样结实精巧的房子,在温哥华的唐人街,是难得找着一间的。房子买了,就先空着。不过不会空很久的。下封信,就要提醒六指找媒婆给锦山提亲了。不远的将来,这间房就是锦山的新房了。
  买地买房剩下的银票,阿法这回破例没有寄给六指。这笔钱他是存给阿林的。他知道阿林是越来越不行了。如今的阿林像是一只从心里往外烂的苹果,只留了外头一层皮还齐全。不知道哪阵风哪个喷嚏哪块高低不平的石阶能顷刻要了阿林的命。他不想让阿林死在金山。他想收了这一季田产,就带阿林回乡,顺便也给锦山下聘。那剩下的银票是阿林回去的买路钱——没有这个钱阿林得看着儿孙的白眼到死。他虽然保不了阿林活得太平,但他至少能叫阿林死得安生。
  当阿法的种种盘算渐渐梳理成形的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这件事像一阵毫无防备的风,将那些渐渐成形的盘算呼的一声又吹回成一堆散沙。阿法纵有再多的手指再大的手掌。也捏不拢那样的沙子了。
  事情发生在一个星期之后。
  那天阿法带着一头猪一头羊和半筐鸡鸭蛋,到温哥华卖货。其实阿法并不是要认真卖货的。是为了陪锦山。只要不出去卖货,锦山在家除了吃饭睡觉,便呆坐在火塘边上,一捧一捧地嗑瓜子。锦山极少和阿法聊天,有时一连几天也没有一句完整的话。后来阿法开始担心起来,怕锦山憋出病来,于是决定带锦山去温哥华痛痛快快地玩一天。这回他要带锦山去洋番的地盘里看西洋景。他已经和瑞克约好了,中午在温哥华大酒店边上的鱼排店吃午饭。
  自从他搬离温哥华以后,就没有和瑞克再会过面。去鱼排店吃饭,是瑞克提议的。那家店是一个爱尔兰人歼的,听说味道不错——当然是听瑞克说的。瑞克的话其实信不得,因为洋番和唐人的胃相差了十万八千里。阿法相信那鱼排肯定是加了奶酪洋葱加了一切洋餐都要加的膻腥作料。阿法也猜到了那盘里大概只有小小两片的鱼,垫在厚厚一层的菜叶子上,只够填饱一只鸡的肠胃。可是再难吃他也要吃,因为锦山还从未吃过洋餐。而且,锦山还从未见过瑞克。阿法已经特意挑出了两条肥瘦合宜的猪排骨和一篮的鸡蛋,是带给瑞克的礼。
  鱼片吃不饱没关系,阿法车里装了一个小包袱,里边是一壶蒙了一圈厚布的保温茶水和几块绿豆糕。和瑞克吃过午饭。阿法要带锦山去那家叫哈德森河湾的洋番百货商行。他带了钱,万一锦山看上了一两样小东西,只要不是贵得离谱,他是准备好了花钱的。
  猪羊是头天夜里宰的。刚杀完的猪羊肉颜色不对,拿到市上没有人买。要略微等过些时候,肉皮上泛出些极淡的蓝来,那才是最好的卖相。这天早上锦山起床时,阿法早已把肉和蛋一样一样地分在箩筐里收拾妥当了。锦山一夜没睡好,因为他听见了猪羊的哀嚎。在这点上,锦山和阿法有着天壤之别。阿法幼年时看他阿爸杀猪能把眼珠子粘在他阿爸的刀上,动也不动一下。而锦山看过阿法杀猪,就一口也不尝那猪肉了。所以阿法总是避着锦山操刀。
  锦山穿好衣服走到门口的时候,一下子就闻到了空气中的臊腥味。虽然隔了夜,那味道依旧浓烈。门前那棵大核桃树下,残留着一堆形色可疑的深褐色斑团。锦山打了个喷嚏,胃里泛上一团酸水,便蹲在路边吐了起来。
  “再不起身,不卖鲜肉卖腌肉了!”阿法冲着锦山喊道。
  他想说的是:“快走,卖完肉阿爸带你去开洋荤。”可是这句话在他喉咙里滚了滚,滚到舌头上就变成了另外一句话。不知道为什么,和儿子说话的时候,总是想的是一条路,说的是另一条路。
  锦山听了,也不回话,径自去屋里抱了一床旧棉被,扔在车上。金山的春天夜里还冷,万一车轱辘爆裂在路上,这床被子就是救命的物件。锦山靠着被子坐下了,把马鞭递给了阿法。每次父子两个一起出车,阿法都要自己掌车,他觉得锦山心浮气躁,使马太过。这匹马上了岁数,脚骨不如年轻的马硬实,阿法有些心疼。
  路上,阿法今天一心想和儿子说话,就问下午阿爸带你去河湾百货公司,给你买点什么?锦山正拿了一张废纸在叠鹞子,听了这话,头也不抬地说随阿爸欢喜。阿法说要不给你买双皮鞋?锦山一直穿的是家里带出来的布底鞋,是六指一针一线亲手做的。金山的少年,如今时髦穿洋番的皮底鞋子。锦山嘴里随便应了一句,随阿爸欢喜。阿法又说要不给安德鲁牧师买一盒巧克力?人家白教了你英文,你到底信没信人家的教?
  “随阿爸欢喜。”锦山说。
  看着儿子无精打采的样子,阿法的耐心就磨薄了。正想发火,却把舌头咬住了。他知道这一刻他若开口,从他舌尖飞出去的一定是刀,是箭,是枪,是矛,他必定会把儿子砍得遍体鳞伤。可是今天他打定了主意不惹儿子生气。
  锦山玩腻了手里的纸鹞,就轻轻一扬手,将纸鹞扔了出去。那日是个暖日,那鹞子躺在软风上,竟一路逍遥地飞行了很久。“阿爸,我们去给阿妈买一只戒指吧,镶绿宝石的,叫祖母绿。安德鲁牧师娘就戴着一只,是她阿妈留给她的。”
  阿法一怔,心里堵着的那些刀枪箭矛突然水似的化了。没爹的孩子,缺的是胆。没娘的孩子,缺的是心。没胆照样能活,只是活得窝囊一些,没心却是不知冷热温饱的。儿子已经过了好几个月没娘没心的日子,儿子也是可怜啊。儿子是念旧的,儿子挂记着那边的家。那边的阿妈。只要儿子还挂记着他阿妈,就有救了。将来六指总是要来金山的,儿子有了心,就不会和自己这么生分了。
  阿法不想告诉儿子,此刻他口袋里装的那些钱,还不够买那种祖母绿戒指的一个角。他只是笑笑,对锦山说:“将来,将来一定给你妈买一个。”阿法的心情,突然就大好了起来,觉得天上一下子出了九个太阳,照得一路都是金珠子抖抖闪闪。他忍不住哼起了小调。
  谈情虽知说,爱系要真心
  你勿滥用情……
  落了情网……嗯嗯
  你也……哦哦……要自醒……
  两人到了集市,生意出乎意料地好,不出一个时辰。便卖了全部的猪羊肉禽蛋。离同瑞克约好见面的时候尚早,就去了唐人街想买些糕饼带回去吃。锦山说。阿爸我到街上的报栏去瞧一眼报纸。阿法知道锦山爱看报纸,便也由他去了,只说快去快回。谁知锦山这一去,就没有回来。
  锦山有一阵子没有独自来过唐人街了,街边的报栏上又添了些新报纸。锦山的目光钉耙似的刨过各式各样的新闻。锦山的眼睛在寻刨着一个叫冯自由的名字。没有找见。
  政要版上有两篇文章,洋洋洒洒的各是大半版,依旧是保皇党和革命党在对骂。革命党的那篇文章。署的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论点涣散,行文粗糙。锦山草草看了几眼,甚是失望,心想极好的一个主张,却叫一个庸才给解释得如此驴头不对马嘴。这样的文章,也只有冯先生来写才是妥当。冯先生的文章,条理清楚,文理顺畅,或是怒骂,或是嘲讽,皆是锐不可当。
  锦山离开报栏,就往回走,要到糕饼店和阿爸会合。走到半路,一眼看见路边那扇挂着《大汉公报》招牌的门,鬼使神差就一脚踩了进去。一个打杂的老先生见了他,远远地就招呼:“阿山好久不见了,如今在哪里发财?”锦山也不答,只问冯先生在吗?老头说冯先生这几天都不在,来了客人。锦山说什么贵客呢,竟叫冯先生连文章也不写了。没了冯先生的文章,报纸也就配揩屁股。老头听了哈哈大笑,说你这个衰仔,东家听了一个巴掌拍死你。又拉过锦山。贴着耳根说,洪棍来了,从美国那头来的,要筹饷回去起大事,让冯先生天天陪着各处演讲。
  锦山和报社上下几个人都熟。最初只是看了冯先生在报纸上的文章,出于好奇仰慕,专程找到报社拜见冯先生的。后来听了冯先生谈古论今,解析西洋东洋各国的政体国事,顿时眼界大开,只觉得这个冯先生是他在金山遇见的唯一一个可交之人。从此只要有机会进温哥华卖货,就打发伙计去看戏,自己来报社和冯先生会上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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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02: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冯先生不仅文才好,口才也极好。冯先生说满清是个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王朝,气数已尽,必亡无疑。消灭鞑虏光复汉土的大事,若不能得南洋西洋东洋各路华侨的支援,必不能成。冯先生说起话来慷慨激昂,眼睛如暗夜里两盏小灯笼,照得一屋生辉,照得锦山一身火热。
  锦山虽喜欢看报,却并不真懂国体政事。可是锦山觉得冯先生主张的事情,一定是大容大智之事。于是锦山便时时地从卖货的钱里,抠出一个两个的小钱,放进报社的筹饷箱里。冯先生收了锦山的钱,总是仔仔细细地数过,并写了借条,说革命成功之日,借五元,当还十元。锦山只是笑笑,锦山捐钱,原本是因了冯先生的缘故。革命是遥远而模糊的,革命不在锦山的视野和触觉之内。有了冯先生站在锦山和革命的中间,革命才有了可及的距离。每次锦山一踏出报社的门,革命立刻就变得面容模糊了。锦山捏着衣兜里那一张张带着汗潮的借条时,心里却在想着如何跟父亲交代这几个小钱的去处。
  锦山知道冯先生是洪门的人,冯先生的报纸也是洪门的报纸。锦山也多少知道些洪门的规矩,洪门管掌门的头叫洪棍。若是洪棍来了,就是比冯先生还大牌的人来了。锦山顿时有了兴致,就问洪棍姓甚名甚?打杂的老头说姓孙名逸仙。锦山突然记起冯先生的文章里,多次提起过这个名字。便问现在人在哪里?老头说在广东街的剧院里演讲呢,听说有好几千人在听。锦山听了,早忘了阿爸还在糕饼店里等自己,推门就往街上跑去。
  那个中午当锦山撩起夹袍的下摆在街上疾跑的时候,他没有注意到天上已经涌起了破棉絮般的浓云,风带着街面上的飞尘钻进他的鼻孔。跑到剧院门口时。天已经下起了倾盆的雨。夹袍是蓝土布缝的,布是针脚厚密的结实布,只是没有染好,雨一口就把颜色啃了出来。锦山一路往前走,夹袍一路滴着水珠子,身后淅淅沥沥地流了一条蓝河。锦山放下袍子的下摆,伸手来抹脸上的雨水,却抹出一脸鬼魅似的靛青。
  剧院满座,连过道上都站满了人。锦山淌着一身蓝水从后面挤上来,在一根柱子边上找到了一个空位。锦山靠着柱子歇了下来,一下子感到了冷。夹袍如一层毫无缝隙的冰,将他紧紧地箍住,寒冷顺着那些洞眼丝丝缕缕地渗进来。踮起脚尖,锦山就把戏台看全了。戏台上站着四五个男人,除一人着马褂长袍,余者尽着洋装。这几个人,锦山只认得一个冯先生。中间的那个,岁数略大一些,中等身材,留着仁丹胡子——是演讲的人。那人边上,站着一个壮汉,腰上别了一把手枪,像是保镖。演讲的那人操的是乡音,众人都听得懂,且神情甚是激奋踊跃。
  “……人心思汉,天意亡胡,革命成功,指日可待也……现当预备进行之中,急需捐输以促成光复汉土之共和大业……中国兴亡在此一举,革命军尽此一役……”
  那人说一阵,众人呼应一阵。那人的嗓门越来越喑哑,众人的呼应,倒是越发的热切起来。话到激昂之处。台上那个长袍马褂男子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剪刀,掀了头上的瓜皮帽,将一根长辫高高地扯在半空,咔嚓一声就剪了。那男子将剪刀伸出去,对着台下大喊:“革命从今日开始,若愿意跟随革命的,就将这把剪刀接过去!”
  骚乱的人群突然静了下来,众人一时失了方寸。在剪刀出现之前,革命只是一样听起来天衣无缝的好光景,一种叫人心思沸腾血脉贲张的情绪,革命只是滚动在天边的闷雷,离众人的日子还远。可是这把剪刀一下子剪去了革命和芸芸众生之间的距离,将革命铁板钉钉似的钉在了众人的眼皮跟前,叫人或是逃,或是就,再无中间之路可走。
  剪刀只在台前晃悠,离锦山站着的地方尚远。锦山此时只是感觉寒冷,鼻子一抽,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那喷嚏在突然安静下来的剧院里如同一声炸雷,震得地板嗡嗡地颤了几颤。台上演讲的那个人一下子看见了锦山。
  “小兄弟,你一身都湿透了,赶了远路吗?”
  全场的目光如千百盏马灯,齐齐地朝着锦山照过来,锦山只觉得夹袍上的水,在哧哧地冒着热气,额头上滋出了一颗颗汗珠子。锦山的嘴唇抖了几下,却没有抖出一个字来。
  “你是洪门的人吗?”孙先生又问。
  冯先生走过来,对着孙先生的耳根咬了几句话,孙先生就呵呵地大笑了起来。“这位小兄弟虽然还不是洪门的人,对革命的贡献,不比在洪门的少。小兄弟你愿意现在就加入洪门吗?”
  锦山犹豫了一下,却看见冯先生在台上对他做了个手势。冯先生把手握成一个拳头,在胸口轻轻捶了一捶。锦山觉得那拳仿佛是捶在他身上的,有一股热烘烘的东西,就在冯先生捶过的那个地方汩汩地涌了上来。
  “我愿意。”他脱口而出。
  锦山着实吃了一惊。这句话不是从他的心腑里生出来的,也不是从他的喉咙里爬出来的,倒仿佛是别人塞进他嘴里,借着他的口舌赶了一段陌生的路似的。那个手执剪刀的男子从台上跳了下来,一把揪住了锦山的辫子,说革命就从这位小兄弟开始,人洪门者誓不与清制为伍。锦山觉得自己的头皮紧了一紧,又松了一松,突然头轻得仿佛要从脖腔里飞出去——自己的辫子没了。
  人群哦地发出一声惊叹,突然有人大喊革命了,革命了!喊声先是从一张嘴里发出,如一块巨石落人一个浅池子,那声浪就一波一波地扩展开来,仿佛要把四壁撑破。剪子从一颗一颗的头顶上传递过去,满场都是咔嚓咔嚓的声音,谁也没有多出来的心思来看一眼蹲在地上的锦山。
  锦山紧紧地捏着那截断了的辫子,想起了还在糕饼店里等他的阿爸。早上和阿爸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他还是完完整整的一个人。一步走得偏差了。他就把身上挺紧要的一个部位给弄丢了。他若丢了一只手,一只脚,哪怕一只眼睛,他都还可以回去跟阿爸交差。可是他偏偏丢的是一根辫子。这根辫子是阿爸的心,阿爸的脸面,少了这东西阿爸就活不下去。
  锦山挤出喧嚣的人群,六神无主地朝街上走去。雨停了,云依旧浓厚,将天紧紧地罩住,找不见一条缝,能透出些让人心神爽快的光亮。“革命……革命……”剧院里的呼声顺着门缝漏到街上来,却仿佛和他毫无关联了,革命突然又变得模糊遥远起来。渐渐清晰起来的,倒是阿爸的脸容。“天爷,你让我变个瘸子,变个瞎子。你把辫子还给我吧。”锦山觉出了脸上的眼泪。平生头一回,懂得了什么叫惧怕。
  锦山的心里想的是快快跟阿爸会合回家,而锦山的脚走的却不是一条回家的路。锦山的脚离糕饼店越来越远,甚至离庸人街也越来越远。不知不觉间,他就走到了河边。
  这时他听见了一些脚步声。这些脚步声先是远远的,窸窸窣窣的,后来就近了起来,近到仿佛随时能踩上锦山的鞋跟。锦山一回头,只来得及看见一团黑雾,身子就已经云一样地飘离了地面。
  几天以后,华埠的报栏上出现了一则小小的当地新闻:
  上周日一名华埠少年神秘失踪。有路人看见两名黑衣大汉将此少年蒙目扔入莎菲河。据闻少年是在华埠广东街剧院参加洪门筹饷会之后,遭遇埠内保皇党人暗算的。至今时逾一周,料已遇不测。
  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一个低劣的种族,印第安人应该给较为文明的种族让路,因为文明的种族更适宜于承担将蛮荒之地改建成良田和幸福家园的重任。

  《不列颠殖民者报》一八六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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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10: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桑丹丝醒来的时候,觉得眼皮很重。太阳光像蜂蜜一样涂在她的眼皮上,浓重厚腻得让她立即记起这是春天了。她起了床,套上了兽皮靴子,围上了麻布裙,披上染成土黄色的麂皮外套,就朝门外走去。河水在窗外响亮地流淌着,从窗缝漏进来的风里,有着隐约的野鸭粪便气味。山野里漫长的冬天终于过完了。去年的冬天还算好,河水没有结冰,阿爸可以划着独木舟,想什么时候进城就什么时候进城。
  阿爸做独木舟的手艺远近闻名的,因为阿爸得了祖先的真传。阿爸的独木舟是从最好的红杉树干里挖出来的,最长的时候能比房子还长。扁平笔直的身体,深凹的肚腹,两头高高地翘着,有时雕成老鹰的头,有时雕成野鸭的嘴。阿爸挖独木舟的时候,是不许任何人站在边上看的,连阿妈也不许。
  阿爸挖独木舟之前。是要戴上面具跳过羊角舞,对祖先唱过祭拜的歌,谢过天上地下云里风里树上水中的各样神灵才动工。部落里会挖独木舟的也有几个,可是没有人能像阿爸那样把独木舟雕挖得如此俊美气派。所以部落里的人都说,与其说阿爸的手艺好,不如说阿爸的歌唱得好。阿爸的歌感动了阿爸的祖先,阿爸的祖先就变成了阿爸手中的刀和斧。所以部落里的人家要做独木舟的,就得带了重礼来求阿爸。
  桑丹丝看见了门前树上挂着一只牛皮口袋。口袋很眼生,不是她家的物什。她打开皮口袋,里边是一件明黄色的披风和几串用兽骨贝壳磨成的项圈手镯和脚镯。披风是上好的麂皮料子,底边上挂着一串银色的铃铛,正中间的那颗铃铛上,刻了一颗草莓果。
  桑丹丝拎起披风,在身上比了一比——正是她喜欢的样式。铃声在她的手中抖落开来。桑丹丝不是第一次在家门口看见这样的礼物。今年过年的时候,她十四岁了。十四岁真是一个奇妙的年龄,因为到了十四岁,她的家门口就开始陆陆续续地出现这样的礼物。她知道今天的礼物是从谁家来的。她也知道,她若收下这些礼物,某个夜晚,一个男人就会堂而皇之地走进她的家门,在她家的火塘边坐下。然后,牵着她的手,带她走人另一个家门。
  其实,她只需要看一眼那些礼物就够了。她暂时还不想拥有这些礼物,因为她不想现在就走进任何人的家门,她只想静静地享受独属于十四岁的快乐。于是,她惋惜地把披肩叠好,照原样放回到皮袋里。明天早上,皮袋的主人就会自己把皮袋取走。以后她和他在部落里遇到了,依旧可以微笑着打招呼,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村里很安静,水鸟掠过河面,翅膀发出巨大的回响。今天是周日,部落里大部分人,都跟神父做礼拜去了。阿妈和弟妹们也去了。神父是白人,刚来的时候,部落里谁也不肯信白人的教。后来是酋长先信了,别人也就跟着信了。酋长信,是因为酋长的老婆有一天被鬼魂附身,口吐白沫,躺在地上打滚,咬断了半截舌头。部落里的神医和通灵师试过了各样的法术,都没有能赶出那个鬼。神父掏出一个小瓶子,倒了一小勺粉红色的水灌进她嘴里,她立刻就安静了下来。酋长问神父这是什么神瓶,赶鬼这么灵验。神父说赶鬼的不是瓶子,是一位叫耶稣的神。酋长就信了。
  桑丹丝没去做礼拜。她要在家里等着阿爸回来,帮阿爸拴独木舟卸货。阿爸带着一船的三文鱼干和苇席,到城里换大米和木炭。去年=三文鱼疯了似的涌上河滩,一家人捞都捞不及。桑丹丝和阿妈天天在河边的大岩石上晒鱼干,晒到第一场雪下来的时候,家里天花板上挂的鱼干,已经比帕瓦集会(印第安人的社交聚会)的人群还要密集了。阿爸两天前走的,今天该回来了。阿妈和桑丹丝都交代阿爸买一顶黑色翻边的小圆帽回来,城里时髦的白人女子,人人都有这样一顶帽子。
  当然,神父和桑丹丝都知道,等阿爸回来只是一个借口,桑丹丝只是不想在这么和暖的一个周日里听神父干涩地宣讲上帝。桑丹丝觉得上帝是藏在每一根苇叶每一只鸟翅每一片水花里的,上帝像风像云一样自由,在野外看见上帝的可能性比在教堂里大多了。神父没有强求她,因为她有一句厉害的话在等着神父。这句话一次也没有派上用场:
  “我爷爷受洗的时候,你阿爸还没有出生呢。”
  桑丹丝的爷爷是英国人,几十年前年受哈德逊海湾公司的派遣,随着一艘大货轮来到英属哥伦比亚,沿着莎菲河谷开发贸易点,用洋火煤油被子针线烟丝等物品,和当地的印第安土人交换海豹皮和其他优质兽皮。在他之前印第安人已经从欧洲人手里学会了全套的生意经,例如以次充好,合伙抬价,居高不售等等等等。为了保证稳定的货源,桑丹丝的爷爷和一个部落的酋长结盟,娶了酋长的女儿为妻——尽管当时他在英国已经有了家室。
  桑丹丝的爷爷在英属哥伦比亚生活了整整十五年,和他的印第安妻子生下了七个子女。十五年后当他退休回到英国的时候,他给他的印第安妻子留下了一笔财产,吩咐她带着孩子们到城里居住,让孩子们到白人的学堂接受最好的教育。这个印第安女人果真遵从她丈夫的嘱咐,来到了城里生活。可是没过几个月,她便觉得躁动不安起来,耳朵里仿佛有一面鼓,昼夜不停地鸣响。那是她的祖先在召唤她。于是她带着孩子,重新回到了部落。
  桑丹丝的奶奶回到部落后,发现部落里多了许多陌生的孩子,都长得和她的孩子们很是相似。她明白那是白人的旋风刮过印第安的土地之后留下的印记。这些孩子的母亲,就是那群被白人丈夫们简单地称呼为“帮手”的印第安女人,常常聚集在一起,谈论那些隔了一个大洋的男人。这种时候,桑丹丝的奶奶总是异常地沉默着。回到家里,奶奶总是肃然地告诉每一个孩子:“你们和他们不一样。你们的阿爸,是哈德逊公司的功臣,是受维多利亚女王亲自接见过的。”十五年的婚姻生活,在奶奶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虽然回到了自己人中间,可是奶奶却发觉自己已经和他们陌生了。
  奶奶一生没有再嫁。爷爷留下的财产使奶奶不需要像其他女人那样去投靠另一个男人。和奶奶生活了十五年的那个英国人,和许多同代的欧洲男人一样,离开英属哥伦比亚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那个男人离去时,桑丹丝的阿爸,七个子女中最小的一个,还是个呀呀学语的稚童。阿爸一点也记不起他父亲的样子,可是那个男人的印记却无处不在。奶奶已经把她对那个男人的怀念,化作最为严厉的言辞,刀砍斧凿一样地印刻在孩子们的记忆中。
  这些记忆,又随着血液的延展,缓缓地流入了她孙子孙女的身上。奶奶活了很久,一直活到她的曾孙出世。远没有等到曾孙出世的时候,奶奶就已经把男人留给她的家产花光了。奶奶和她的子孙,后来过的是和别人一样劳作贫穷的口子,可是奶奶却是带着满足的微笑走的,因为奶奶终于放心了。奶奶知道她的后裔,会一代一代地替她保留属于那个男人的记忆。
  太阳很亮,桑丹丝用手在额上搭了个凉棚,可以看到很远很远红杉树变成了小坚果那么大的地方。河水在村口的地方拐了一个弯,阿爸就要从那里过来。门口的松树上,有鸟异常响亮地叫了一声。鸟在暗处,桑丹丝看是看不着的,却一下子就听出了那是一只悭鸟——阿爸常说她的耳朵比林子里的麋鹿还要精灵。
  “你要跟我说什么?是说我阿爸要到了吗?”桑丹丝仰着头问。
  鸟无语,枝却咿呀地动了一动。桑丹丝忍不住笑了,撩起还来不及梳理的长头发,俯下身子,把耳朵贴在地上听声响。阿爸的桨划到河拐弯处的时候,桑丹丝就能听见水的动静了。阿爸至今用的是自己砍木头做的船桨。部落里有人要在独木舟的肚子里装上一种叫马达的东西,说那东西能叫独木舟自己长了腿在水里走。阿爸却毫不动心。阿爸说桨是独木舟的灵,没有了桨,还要独木舟做什么?
  桑丹丝静静地趴在地上,渐渐地,耳朵里就有了一些连绵不断的声响。嗡,嗡。嗡,那是大地在叹气。大地睡了太久了,大地要翻身了。大地翻身的日子,草就绿了,花就开了,棕熊麋鹿就要走出林子,悭鸟再也不用藏在树的深处了。
  可是今天,她却不是来听大地的声音的。桑丹丝有些失望,正想起身,突然,她的耳膜被另一种声音轻轻地擦了一下。呼儿,呼儿,那声响擦过她耳膜,隐隐的有些暖意。阿爸。那是阿爸的船桨在拍着水花。桑丹丝兴奋地站起来,撩起裙摆朝前跑去。她要去河湾的地方迎阿爸。迎着了阿爸,她要和阿爸一起跑回家来——阿爸在水里,她在岸上。只要她不用上学堂,她都是这样迎接阿爸的。
  桑丹丝跑过河湾,现在不用趴在地上,也能听得见阿爸的桨声了。阿爸的桨是部落里独一无二的。阿爸的桨比别人的扁。也比别人的大。阿爸的桨撩起的水,自然比别人的多。所以阿爸的桨,声音是最喧嚷洪亮的。
  桑丹丝扯了一根干枯了的苇叶,将一脸的乱发绑在脑后。远远地,看见阿爸的船如一只模糊的水鸭子,在河面上慢慢地游过来。她把手拢成一个筒,朝着船的方向呼喊了起来:“阿爸!”
  阿爸的船清晰起来。阿爸的船今天似乎比往常沉,船头雕刻的那只野鸭,脖子低低地浸在水里,只露出一个鲜红的喙。
  桑丹丝跳到一块岩石上,看见了阿爸的船上,装了几个大大的口袋,那是阿爸从城里换回来的货物。大米,木炭,也许还有蔬菜,也许还有糖果,也许,还有两顶黑色的、翻着边的小圆帽。可是桑丹丝的目光突然停下来,因为她看见阿爸的口袋中间,斜躺着一个穿着样式古怪的蓝布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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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01: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啊,热。从脚指头到头发丝。身上每一寸皮肉都贴在火红的铁板上,哧哧地冒着油,如同阿妈过年熬的猪油。
  水,水……
  锦山睁开眼睛,只见眼前是一片红光。火塘边上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圆盘。圆盘的边角渐渐清晰起来,是一张女孩子的脸。高颧骨,深眼窝,厚嘴唇。头很疼,他嚷了一声粥,有粥吗?雷公一样的声音,从肚腹爬到喉咙口的时候,竟变成了一声蚊蝇似的嘤嗡。女孩愣愣地看着他,眼里一片茫然。这时,锦山才留意到女孩穿的是一件土黄色的麂皮外套,外套的袖口和下摆都是一条一条的流苏。红番。她是一个长得有点像唐人的红番。怪不得她听不懂他的话。天哪。他落到红番手里了。从小他就听说过红番的故事。割头皮,挖心。用人牙齿做项圈。锦山一身的热汗刷地凉了下去,头发一根一根地竖了起来。
  他赶紧闭上了眼睛,今天怕是逃不过去了。他只是不甘就这么死在红番手里。旧年他和阿林伯娘一起爬上那艘大轮船的时候,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两个竟都会死在金山。阿爸把每一个毫子捏出水来,给他省出了人头税的钱。阿爸叫他走过了千山万水,却不是叫他来金山送死的。
  屋里的声音多了起来,沙沙的像是皮靴在泥地上擦动的声响,也像是刀斧从鞘里拔出的动静。有几个人在说话,男声女声都有,他一句也听不懂。那些人在他的身边聚集拢来,他感觉到那些粗重的鼻息在他脸上东一道西一道地划。
  皇天,关帝,谭公,观音菩萨,耶稣,保罗,彼得。锦山在脑子里飞快地搜寻着他所知道的一切神明。若保佑我度过这一关,一定为你重塑金身。若过了这一关,一定不再惹阿爸生气,一定每月给阿妈写信,一定不再偷阿爸的钱。一定……一定。可是没有用,他的额上,已经挨了一刀。只是奇怪,那一刀并不疼,只是像沙子磨过,有些刺刺啦啦的躁痒。
  “睡了一天,该醒了。”有个女人在说话。女人说的是英文,有些蹩脚,他还是听懂了。
  他眼睛睁开来。搁在他额头的不是刀,而是一只女人的手,粗糙地长满了茧子和裂口。是个劳作的女人,黄铜一样苍老的脸面上有着铜锈一样的瘢垢。女人身边,站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年轻女孩,就是刚才见过的那个。
  “醒了?我给你端水。”女孩的声音里有着掩盖不住的欢喜。女孩说话的时候,露出了两排参差不齐的黄牙,锦山的心,不知怎的就定了下来。
  水端过来,锦山一口就喝完了。水在流过喉咙的时候发出哧哧的声响,满嘴都是青烟上腾的焦灼味。锦山松开碗,问还有吗?女孩笑了,说你渴得太久,不能喝太多。吃点东西再喝。女孩的英文比她妈的强了许多,锦山听起来不费多少力气。锦山听见自己的肚子鼓震雷鸣似的叫了起来。他已经顾不得羞耻了,他只想问有粥吗?可是他的英文还不够老到,不知道怎么说粥。最后他说出来的是:
  “饭,加水的饭,有吗?”
  女孩愣了一愣。女孩的母亲咧嘴一笑,说他说的是粥,他们中国人爱喝粥,里边放黑色的蛋。锦山想说不是黑色的蛋,是皮蛋,可是他既没有英文也没有力气来和女人辩解。他有气无力地望了望女人,抖了抖嘴唇,说什么都行。女人弯腰拿了一根火钳,去火塘的石堆里扒出一块东西,扔在他喝过水的碗里,说熟了,你先吃。
  锦山看了一眼碗里的东西,黑糊糊的一片,带着焦香,也不管没盐没油的清寡,三口两口就吃完了,才回味过来是鱼。那条鱼落在他空了很久的肚腹里,只薄薄地垫了一层底。那女人从火塘里又扒了一条鱼出来,比先前那条还大。这次,锦山吃得就从容一些了。红番家里没有筷子,他用的是手指。半饱的他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的笨拙和狼狈。
  他终于把那条鱼吃完了,忍不住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空气里立刻充满了浓烈的腥味。然后四下打量起红番的家来。红番的屋子是狭长的,原木的墙,泥地。屋子中间有一个大火塘,两边都是铺着苇席的木板,是床。而他自己,就睡在靠门的一张木板上。火塘边上接近天花板的地方,钉着一个巨大的麋鹿头颅。火塘跟前交叉着摆了几根树枝,树枝上晾着他的夹袍。夹袍已经退成了一片灰土的颜色,大约烤干了。夹袍底下,耷拉着一只蓝裤腿,那是他的裤子。
  天,他身上穿的,不是他自己的裤子。在他昏睡的时候,是谁替他换下湿裤子的?是那个老女人?还是那个女孩?想到这里,锦山臊得脖子都红了,觉得一张脸能煮沸一河的水。有人叽叽咕咕地笑。一眼望过去,屋角里有几双眼睛,正狼狗似的绿莹莹地瞪着他看。待到他的眼睛渐渐适应了那个角落里的黑暗,他才看清屋尽里的那张木板上坐着三个小孩,合披了一床被子,都光着脚。
  “桑丹丝。”老女人冲着里头努了努嘴,女孩子就跑过去给那几个小孩穿衣服。
  太阳跳舞,这名字真好听呢。锦山心想。(注:英文中桑丹丝是太阳舞的意思)
  “你家住哪里?怎么会落到河里去的?”
  一直没有说话的男人突然说话了,也是英文,大体通顺。男人蹲到地上,从火塘里取了火,点着了手里的烟。烟大约是红番的土烟,比拇指还粗,味道辣辣的割人嗓子。锦山想起来了,男人把他捞上独木舟的时候,就问过同样的话。只是他一上船就昏了过去,还没来得及回话。
  “离温哥华,不远。”锦山含含糊糊地说。
  其实锦山只回答了那个问题的前一半。后一半问题锦山不知道怎么回答,锦山的英文行不了那么远的路,讲不了一个由辫子引发出来的复杂故事。
  男人紧接着又问了一遍:“你怎么落到河里的?漂了这么远的路?”
  锦山的蹩脚英文像一块硕大的遮丑布,遮住了锦山的一切慌乱和犹豫。久久的沉默之后,锦山说出来的是:“打架……有人把我,推下河。”
  “为什么?”男人显然来了兴趣。
  “女人。”锦山嗫嚅地说。
  锦山为这个谎言暗暗地吃了一惊。锦山关于女人的知识,在这时还是一张白纸,这是一个急中生智的谎言。他朝屋子尽里的那个暗角瞅了一眼,他看不清桑丹丝的脸,只看见桑丹丝的两只手,在一抖一抖地牵扯着她弟妹们披着的那条被子。男人哈哈大笑起来,拍了拍锦山的肩膀,说你的水性不怎么样啊,趴在那块木头上,我还以为是一只死海狸呢。但愿那个女人没看见你这副熊样子。
  男人把抽了大半截的烟扔进火塘,掸了掸落在指头上的烟灰。对女人说:“让桑丹丝给他找一身皮袄换上,把他喂饱了,过两天我再去一趟城里,把他捎回家去,省得那个女人等他呢。”
  许多年后,当他回忆起在红番部落的那段日子时,他才醒悟到,一个随意的小谎言,却是需要十个百个绞尽脑汁的大谎言来涂抹掩盖的。然而在当时,十六岁的锦山还没有能够想得那么远。此时的他,只想快快地从那个小谎言里冲杀出一条路来。出路只有一条,就是顺着第一个谎言走下去,走到哪里是哪里。不,他不能回家见阿爸。至少现在不能。那天他从广东剧院走出来,没有回家,就被人扔进了河里。那是老天知道他回不了家。老天给了他一个不见阿爸的理由。他和阿爸的中间,隔的是一道暗无天日的深渊。能让他跨越这道深渊的,是一条辫子。他只有把辫子留回来,他才能回家见阿爸。
  “其实,我—点儿也不想,再见到,那个女人。”锦山说,“其实,我没有家,我一直都在,流浪,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女人正在给火塘添柴。新柴带了许多树皮,脾性很是暴烈,嘭嘭地溅出了许多火星子。女人被烟熏出了眼泪。女人撩起衣襟擦了擦眼睛,说听我阿妈讲,那时候修铁路的中国人也跟你一样,一个人出远门,铁路铺到哪里,哪里就是家。
  “我可以,在你这里,住一阵子吗?我会,干活的。”
  锦山这话是对那个女人说的。女人的眼睛浅,盛不住心,锦山一下子就看出来女人心软。
  女人没说话,只是睁大眼睛望着男人。男人也没说话。男人一心一意地扯着手掌上的糙皮。尽里的那个角落突然安静了下来,桑丹丝的手停在了一个动作和另一个动作的间隙之中。
  “你会做什么?”男人抬头问锦山。
  锦山又是一怔。他不会捕鱼,不会打猎,不会编苇席,不会熏肉。红番部落里男人做的事,他不会。红番部落里女人做的事,他也不会。离开了阿爸,他实在是连混碗饭吃的本事都没有。这时,他看见靠墙根摆着的几个大麻袋,那是那个红番男人昨天从城里换回来的物什。他在温哥华和新西敏士的农产市场里,看见过红番带着土产来换东西。锦山的眼睛一亮。
  “木炭,我知道怎么烧木炭!”
  其实这也是一句谎言,因为锦山仅仅是看过墨斗烧木炭而已。不过这就已经够了。锦山知道红番笨。守着一林子的树,却要拿上好的熏鱼和中国人换木炭。
  女人不等男人回话,一下子跳了起来。对着屋里嚷了起来:“桑丹丝,等天好些你带他去林子里砍柴。”
  这个季节雨下得有些邪门,看不见条,看不见点,甚至看不见丝。可是等出了门,一伸手就能在空中捏住一把水。那雨下得地上的土渐渐松泛了,林子里的树渐渐肥胖起来,屋里的泥地和木壁上,爬满了鼻涕一样的苔。终于有一天,太阳出来了。睡了很久的太阳精神头极足,一口气就把天上地下的湿气都舔干了。等到人们再出门,竟满眼都是肥厚的绿了。
  春天一来,上帝的男人和上帝的女人就忙了起来。虽然神父和嬷嬷每天都在努力教红番说英国话,可是红番有时还是觉得自己的话说起来更顺畅些。红番嫌神父和嬷嬷叫得太拗口,红番就管神父和嬷嬷叫上帝的男人和上帝的女人。冬天一过,上帝的男人的学堂就开学了,全村十四岁以下的孩子都要去学堂读书。酋长的孩子们先去的,别人也都跟着去了。上帝的男人忙的时候,上帝的女人也没有闲着。上帝的女人把村里女人都聚集起来,教大家纺线织毛衣。上帝的女人说:“男人有男人谋生的手段,女人也要有女人谋生的手段。这样女人没了男人的时候,也能有饭吃。”红番的女人听不懂上帝的女人的话。红番的女人心想女人怎么会没有男人呢?这个没了就再找下一个嘛。女人要是自己也有饭吃,那世界上还要男人做什么?红番的女人觉得上帝的女人真是愚蠢,怪不得她们一辈子都没有男人。虽然红番女人看不起上帝的女人,可是她们还是被上帝的女人织出来的毛衣吸引住了。那样新奇的颜色款式,那样柔软和暖的质地,她们还真没有见识过呢。于是,上帝的女人就有了许多的学生。
  桑丹丝今年不用跟弟妹们去上学了,也不用跟阿妈去纺织班。在上帝的男人的学堂里,桑丹丝年纪太大了。在上帝的女人的学堂里,桑丹丝年纪还太小。所以桑丹丝就在上帝的男人和上帝的女人中间的那个空隙里,自在地活着。
  桑丹丝今天一早起来就坐在门前的那块大岩石上磨刀。
  一把长,一把短,都是砍柴刀。长的那把是砍树枝的,短的那把是劈小灌木的。一整个冬季,桑丹丝都在做着两件和刀完全无关的事:熏三文鱼干和制果酱。果子是旧年秋天收采下来的野山果,有两大麻袋。桑丹丝做了一个橡木桶的果酱。全家人只刮了一层皮,剩下的,阿爸是要带到城里去卖的。一整个冬天,桑丹丝的手上身上头发上都沾满了鱼和果酱的腥甜味。其实,每一个冬天桑丹丝都要闻这样的味道,早已习惯了。可是不知为什么,今年她突然就闻腻了这个味道。昨晚躺下睡觉的时候,她听见她的刀在鞘里嗡嗡地叫唤,她就知道刀和她都想念树林了。
  桑丹丝磨刀的时候,阿爸在收拾鱼竿。桑丹丝知道阿爸的鱼竿昨晚也在叫唤阿爸。像桑丹丝想念树林一样,阿爸想念水了。阿爸今天要划船到河中间水最深最暖的地方——那里的鳟鱼睡了一个冬天,正急急地要咬钩。部落里的男人不会种地和养畜,只会打猎和捕鱼。
  阿爸临出门的时候,拿了几块腌鹿肉,放在桑丹丝的牛皮口袋里,说今天不要走得太远,在林子口上就行了。刚过完冬的棕熊肚子空,最凶猛。若是遇上了,给它扔一块肉,你再跑,要往它身后跑,它笨,转身费劲。砍树要看清鸟窝和蜂窝。鸟飞在天上,和咱们祖先的灵最近,不能去碰它的窝。要是看见蜂窝,起码要避开五十步。桑丹丝说,阿爸我又不是第一回进林子砍柴。阿爸说你知道他不知道。那个他,是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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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10: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子睡了一个冬天,还带着初醒的潮气。锦山换上了桑丹丝阿爸的薄皮褂子和麂皮靴。桑丹丝用长刀开路,砍的是没有熬过冬天的枯枝。她舍不得砍新枝。她把砍下来的树枝扔给跟在后面的锦山,让锦山用短刀把长枝劈成短枝。可是锦山手里的刀始终不肯配合,只砍了一小会儿,掌上就磨起了血泡。桑丹丝拿了一捆草绳,让锦山来捆树枝。可是绳子也不愿和锦山配合,绳子把掌上的泡割破了,绳子沾上了锦山的血。桑丹丝哧哧地笑,说你骗了我阿爸,你根本不会砍柴烧炭。锦山扔了刀也扔了绳,一屁股坐在柴堆上,讪讪地说我会。会烧炭,只是不会砍柴。我从前在家,我是说在中国的时候,我们家的柴,都是佣人砍的。桑丹丝说什么是佣人?锦山说佣人就是给你干活的人。桑丹丝说我知道了,就是奴隶,对吗?阿爸说从前我们部落跟别的部落打仗,如果他们打败了,就把他们的人留下来,给我们干活。锦山想说不是的,可又说不清楚——英文走几步就走不动了。只好含混地点点头,说差不多吧。桑丹丝又问,你阿爸阿妈怎么舍得让你离开家呢?
  锦山一怔。阿妈舍得他走吗?阿妈从来没有说过。阿妈只是请了村里最好的区裁缝,来家里替他做了整整五天的衣服。区裁缝缝衣的时候,阿妈就坐在边上看着。阿妈的手却一直没有闲着,阿妈在给他缝布袜。阿妈一边盯着裁缝一边做着手里的活,眼睛不够使,就把手指扎破了。珠子大的一块血迹,落在了雪白的布袜上。阿妈说留着给山仔是个念想。
  阿妈叫区裁缝做的衣服,件件都宽大了许多,阿妈说山仔还得长身子。阿妈说山仔把这茬衣服穿旧了,下茬就是新郎官的衣装了。阿人听了就叹气,说怕是娶了媳妇就丢了儿子哩。锦山知道阿人这话是说给阿妈听的。阿人也坐在裁缝身边,靠着墙。一只手拢着手炉,一只手端着点心匣子,等着锦山在试衣的空隙里吃上一口。
  “到了金山再也吃不着了。”阿人的眼睛像两口枯井,再也流不出眼泪了。
  这大概就是阿妈和阿人的舍不得了。可是再舍不得,他也得走。家里那么大一片排场,是靠阿爸一个人撑的。阿妈把自己等大了是要来帮阿爸撑这个家的。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帮阿爸撑家,就把阿爸扔下了。阿爸该如何着急地寻找自己呢?阿妈知道吗?锦山突然就很想阿爸和阿妈了。
  锦山把头埋在膝盖里,两只手狠狠地揪着剪得狗牙似的头发。桑丹丝看着锦山的肩膀一抖一颤的,指缝里的头发扑簌扑簌的像藏了一只野雀,便知道锦山心里藏着些憋屈的事。可是桑丹丝长到十五岁,却从来没有劝过人。便扔了刀,一人进了林子。过了一会儿。手里拿了一捧草走了出来。桑丹丝把草叶揉碎了,捻成团,敷在锦山的手掌上,说这是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草药,叫“松鼠尾巴”,止血的。锦山觉得掌上像爬了一条蚂蟥,湿湿凉凉腻腻的,果真就不疼了。
  桑丹丝说不砍了,我们明天再来。两人就收了刀,捆了柴,找了条粗壮些的树枝,一人一头抬在肩上往家走去。两人走走停停,桑丹丝一路找了各式各样的草药,讲给锦山听。
  “这叫‘印第安地毯’,治伤风感冒的。”
  “这是‘马尾草’,治外伤出血。有一回,神父家的哈斯基狗被棕熊咬伤,止不住血,阿爸就是用马尾草给它治好的。”
  “这是玫瑰芯,小孩拉不出屎来吃了这个就好。”
  “这是红灌草,洗肠子的,洗过肠子就有胃口了。”
  锦山神情终是恹恹的,一路走到了河边。桑丹丝放下了柴捆,一脚踢飞了一块石头,露出底下一棵长着黄花的野草来。“这个叫圣约翰草,拿回家,煮了茶给你喝——治你的病最好。”
  锦山问我什么病?桑丹丝说:“犯愣发呆的病。”锦山忍不住笑了起来。
  桑丹丝把裙子下摆提起来,在腰上打了个结,一把蹬了脚上的短靴,就朝河里走去。岸边的水浅,只淹了半个小腿肚子。腿在冬衣里藏了一个季节,露出来时是一种不见天日的苍白。再往前走几步,水就渐渐地深了,腿不见了,只剩了一个上半身。再后来,头也不见了。只剩下一扇脊背。桑丹丝正泡在水里洗头。
  天爷,红番的女子真够蛮,竟敢用这么冷的水洗头,也不怕得头风。锦山暗叹。
  桑丹丝梳的是两条辫子,平时用围巾包起来,不显山不露水,解开来,竟是一池的浓云。日头升到天正中,一眼望去,地上没有一片阴影,树枝和石头都纹丝不动。桑丹丝直起身来甩了甩头发上的水,甩出了一天一地的金珠子。锦山看得呆呆的,心想这幅景象。若是有照相机——像从前学堂里耶稣教士身上带的那种,照下影像来,什么时候想看就拿出来看,该多好。
  桑丹丝洗完头,上了岸,找了块石头坐下来,摊开裙子晒身上和衣裳上的水。
  “你来,帮我,梳辫子。没有镜子,我看不见。”
  锦山吓了一跳。除了阿妈,他没有碰过任何一个女人的头发。他的心抖抖颤颤地说不啊,不要过去。可是他的心管不住他的腿,他就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坐到桑丹丝身边。桑丹丝的牛皮口袋里有一把牛骨梳子,锦山不会用梳子,梳子和刀一样和他拧着劲,桑丹丝咝咝地喊着疼。终于把头发梳通了,就磕磕绊绊地编起辫子来。
  “你的头发,真黑,和我妈一样。”锦山说。
  “我阿妈说,我们印第安人是不能离开自己的土地的。你怎么能离开你阿妈呢?”
  “我们中国人,也是不能离开土地的。将来,我也是要回去见阿妈的。”
  桑丹丝扯了一根甜草放在嘴里嚼着。“我知道,我外公发了财就回去了,回你们中国,也是去见他的阿妈。”
  “你外公,是中国人?”
  “我外婆的部落在巴克维镇边上,我外婆在镇上开一个糕饼铺。有一个在山里淘金的中国人,来铺子里买糕饼,就和我外婆认识了。后来,他隔两个星期就到镇上一趟,住在我外婆的铺子里。他淘了四五年的沙,直到最后一年的秋天,都快封山的时候,才淘到了一块金子。那时候,我外婆已经生了我阿妈了。我外公把金子分了一半给我外婆,就坐船回中国了。”
  怪不得,桑丹丝的阿妈晓得怎样煲粥。怪不得,桑丹丝的阿妈长得像唐人。怪不得,桑丹丝的阿妈看见他就心软。
  “你外婆。就这样,让你外公走了?”
  “我外婆说,祖先在哪里,哪里就是家,不能阻拦一个人回家的脚步。”
  锦山觉得那红番并不真的刁蛮,倒是那个淘金的,反有些薄情寡义。
  两人近近地坐着,锦山闻见桑丹丝的身上有一丝说不清楚的气息,似乎是河藻,也似乎是野草,又似乎是牛乳——却是一种模糊的甜香。桑丹丝热了,脱了外套,只穿了一件短褂。领口低低地露出一片被太阳晒得褐红的脖子,脖子上有一层金黄色的绒毛。锦山的眼睛顺着水珠子溜下去,就看到了一个他从未看过的景象。
  锦山的心在腔子里轰的一声顶撞了起来。腿根上有一团肉,不知何时已经化成了岩石化成了铁,东碰西撞地要冲破皮囊的牢笼。他终于忍不下了。他的手突然脱离了他的身子,毫无预兆地顺着桑丹丝的领口自行其是地滑了下去。锦山立刻触到了两片温软。那两片温软小小的,刚够充满他的手掌。
  桑丹丝吃了一惊。桑丹丝的身体从石头上弹了起来,虫子似的扭了几扭,却渐渐地瘫软了下来。锦山手里捏着的那两团东西,已经化成了两摊水,那水中间浮游着两粒石子,隐隐地顶着他的掌心。那两摊水给了他贼心贼胆。他将桑丹丝狠狠地推翻在地上,一把撩开了她的裙子。桑丹丝的腿已经软得如剔了骨剌的三文鱼,锦山轻轻一拨,就分开来。两腿中间,是一条锦山从未走过的路。人是生人,路也是生路。两份生涩慌乱叠加在一起,虽然变不成一份熟稔,却生出了一星一点的相容和相惜。
  锦山站起来,只觉得两腿间变了石头变了铁的那团肉,已经软伏了下来,心肠肝胆又落到了原处,头脑便清醒了。他在眼角的余光里看见桑丹丝坐在石头上,用手背擦拭着腿上裙子上的血,看不出是喜是怒——他不敢找她的眼睛。后来锦山捡起了桑丹丝丢在路边的披风,两人收拾了柴捆。默默地上了路。
  桑丹丝在前,锦山在后。桑丹丝的步子微微地有些瘸,裙边上有一块没擦拭干净的血迹,如一团火在锦山眼中一跳一跳的,跳得锦山满眼都是星子。锦山把柴捆放下了,对桑丹丝说你换到我后边吧,省力一些。两人换过了位置,锦山眼里没了那团火,就清明了一些,却听见桑丹丝的靴子在他身后扑通扑通地擦着沙石。一脚高,一脚低。那声音像铁沙一下一下地搓磨着他的心。天爷,你让她说句话,一句就好。锦山暗暗地祈求。她是他的止痛药,她若再不开口,也许他就得活活痛死了。
  “下次阿爸去镇上,你跟他去,给我买一件礼物。”
  桑丹丝终于开口了,却不是锦山期待的话。锦山没想到他听见的竟会是这样一句话。这句话听起来有些轻有些贱,倒让锦山放了心。
  “等这批炭卖了,马上给你买。要什么?”
  “帽子,黑色,圆顶翻边的,边上插羽毛的。上回阿爸到城里,没买到。”
  锦山心想红番的女子实在是眼界短浅,这样小小一样东西就打发过去了,心里有些不忍,便说我再给你买一件牛仔的坎肩,城里的女人都喜欢这个样式。锦山没有回头,却也知道桑丹丝在笑。桑丹丝灿灿的笑颜一波一波地溅洒到锦山的脊背上,锦山只觉得满身都是燎泡。
  “你买回来,要放在牛皮口袋里,挂在门前的那棵树上。等阿爸阿妈都看见了,我再拿进屋来。我不拿,你就不能动。”
  锦山刚把第一桶炭卖完,部落里就出了一件事——神父的照相机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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